主任:劉喜
1、檢查了解憲法和法律、法規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向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提出報告;
2、對上級人大常委會下發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組織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3、負責了解監察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駐桐軍事單位等方面工作,加強同有關部門的聯系,認真辦理與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議案、建議,做好來訪和辦公室轉交的來信工作;
4、圍繞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有關議題開展調查研究,并起草相關的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草案;
5、認真做好對口聯系部門的述職評議和工作評議的日常工作;
6、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