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情況
(一)秉承公益理念,促進依法行政
2018年5月7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出臺《關于加強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的意見》(桐辦發〔2018〕47號),細化了行政機關、政府法制辦、檢察機關等在行政檢察監督活動中的各自職責和協作機制,對檢察機關開展行政違法監督、專項立案監督和行政公益訴訟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市檢察機關深刻領會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精神實質,以促進嚴格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為出發點,有效發揮檢察機關監督職能,在安慶市檢察系統率先推行公益訴訟,進一步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增強了政府機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二)優化職能配置,匯聚內外合力
市檢察院成立公益訴訟領導小組,加強院內各部門之間協作,建立公益訴訟線索摸排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公益訴訟關聯單位的溝通協調,推進“兩法”銜接平臺建設,爭取理解與支持,促使形成公共利益保護合力;對公益訴訟線索進行管理與研判,對辦案中拿捏不準的問題,及時匯報,爭取上級院指導幫助,建立健全與上級院一體化辦案機制。整合檢察監督職能,規范發現、移送公益訴訟線索的途徑,暢通外部渠道,實現無縫對接,推進建立統一、規范、科學、有序的行政違法行為檢察監督體系。
(三)聚焦難點熱點,回應社會關切
聚焦公益核心,準確把握法定案件范圍,全面履職和突出重點相結合,強化檢察監督,辦理一批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2017年7月以來,市檢察院共辦理各類公益訴訟案49件(2017年8件,2018年29件,2019年12件),其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12件,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0件,另有8件公益訴訟案正在立案審查。特別是安慶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成功辦理,產生了較好的社會影響。
(四)適時回顧總結,實現良性互動
堅持理論學習和辦案實踐相結合,強化案件經驗的總結,并結合桐城檢察院的工作品牌,對辦結后的公益訴訟案件,以檢察約談的方式,對相關行政執法單位進行監督回頭看。通過約談的方式,查看行政執法部門在接收訴前檢察建議后,是否存在未按照建議內容依法履職的情形,避免執法不力、執行標準不統一等問題。緊緊圍繞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目的的“公益性”,把握工作的出發點,加強與公益訴訟關聯單位的溝通協調,爭取理解與支持工作,構建與行政機關更緊密的良性互動工作關系,形成公共利益保護新格局。
二、他山之石
這次岳池、大邑之行,讓我們開拓了視野,他們的許多做法值得我們借鑒,概括起來有如下四點:
(一)以機制創新為抓手,著力優化行政檢察工作內外環境
理順工作關系,形成工作合力。從2017年開始,岳池縣檢察院制定了內部線索移送、協同辦案等工作機制,會簽了《行政執法檢察監督聯席會議、案件協查、共同預防實施辦法》、《行政執法電子監督信息管理平臺暫行辦法》、《公益訴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行政檢察監督案件線索移送辦法(試行)》、《關于公益訴訟與國家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暫行辦法(試行)》等規范性文件。 2018年4月,代起草了《廣安市行政執法檢察工作專項目標考核辦法(試行)》文件。
(二)以“平臺”建設為抓手,著力解決行政檢察監督線索難題
岳池縣借廣安市之力率先建立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信息平臺,實現對所有行政部門執法數據的智能收集、分析、研判和管理,成為案源發現和輔助辦案的法寶。為排除辦案阻力和干擾,實現調查核實專業化,2018年3月,探索成立集一體化機制、一盤棋格局、一條龍流程的公益訴訟調查指揮中心,配備有無人機、高清攝像機、執法記錄儀等必要調查取證裝備,實現了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線索相互移送和集中管理。
(三)以“配強”“借智”為抓手,著力提升行政檢察隊伍綜合能力
在編制劃轉,人員緊缺的情況下,岳池縣檢察院通過聘請西南政法大學、西南大學教授任副檢察長或咨詢專家,指導開展行政檢察工作;選配有偵查、公訴等方面經驗和專業知識的法警和公訴人,公招行政法學碩士研究生到行政檢察科,實現人員配備、知識結構、綜合素質全面提升。
(四)以專項監督為抓手,著力提升行政檢察案件辦理實效
岳池縣以專項監督為抓手,劍指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圍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4大領域開展專項行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成功辦理全省首例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餐飲店主等近200人旁聽庭審,庭審微博直播累計讀量達15萬余人次,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大邑縣主動厚植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懲治、監督、保護等職能作用,緊盯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將恢復性司法理念與辦案實踐相結合,構建“司法+生態修復”辦案模式助推綠色發展,2017年以來,通過公益訴訟修復生態100余畝。
三、存在問題
(一)工作宣傳不到位
由于宣傳方式單一,力度不大,致使部分單位和個人對公益訴訟制度認識還不到位,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職能、性質認識存在偏差,沒有充分認識到行政機關是公益保護第一責任人,反而片面地認為公益訴訟工作就是檢察機關的事情,檢察機關找上門就是麻煩找上門,對自己可能成為被告感到壓力很大,對公益訴訟工作產生抵觸情緒,不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的工作,更談不上線索的及時移送。部分群眾對公益訴訟重要性仍認識不足,對公益訴訟的制度安排不甚了解,在爭取群眾廣泛支持,營造濃厚氛圍上仍然需要下大氣力。如:公眾合法利益收到侵犯時,當事人多采用群體信訪方式維權,而放棄了“公益訴訟”這把利劍。
(二)體制機制不健全
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是一項全新工作,法律規定較為籠統,實施細則、工作流程等尚在探索和制定之中,實際工作中,無論是與行政機關、人民法院的銜接,還是檢察機關內部的操作,都還缺乏完善的制度規范和機制保障等問題。一是檢察機關與政府部門的線索移送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沒有完全建立。目前只有部分單位建立了“兩法”銜接平臺,但仍存在選擇性甚至不錄入查辦的信息案件情況,造成平臺案件信息不健全。二是公益訴訟工作調查取證涉及到一些勘驗、鑒定的問題,存在困難。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類案件大多需要專業鑒定機構或專家鑒定損害后果和修復費用,檢察機關既沒有這方面的技術能力,也沒有這方面的條件保障,與相關鑒定機構和專家的評估鑒定共享機制缺失。三是生態環境賠償金、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用如何測算、追繳及管理使用等問題也缺乏明確的制度依據。
(三)隊伍結構不合理
公益訴訟工作對訴訟辦案人員的理論素養、業務能力等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工作經驗缺乏,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時間短,專業性強、涉及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特別是調查核實、出庭訴訟等方面,需要通過辦案實踐不斷提高。專業知識欠缺,訴訟辦案人員對行政機關職能、執法程序、專業知識等了解不夠深入,不易發現和找準其中違法問題。辦案人員不足,市檢察院雖然通過機構改革,配齊了公益訴訟檢察力量,但人員年齡偏大,不利于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長遠發展。
四、意見和建議
(一)大力營造工作氛圍
牢固樹立公益保護“一盤棋”思想,提高行政機關對公益訴訟的知曉率配合率參與率。認真組織學習并深刻領會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精神實質,采取發布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會代訓等方式大力宣傳公益訴訟工作,圍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出讓等重要領域,組織公益訴訟監督干部主動到行政執法機關調研宣傳,強化做好公益訴訟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公益訴訟工作的宣傳報道,增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意識,對阻礙、干擾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曝光或追究,努力營造公益訴訟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認真落實工作責任
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認識到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司法保護公益、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需要;要轉變觀念,學習借力打力,爭取檢察機關的支持,為推動工作開展爭取更多動力。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檢察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聯絡工作,及時通報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情況、對案件定性、證據固定進行溝通。不斷完善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機制,促進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的有效銜接。市檢察機關要強化組織領導,積極作為,真正把此項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及時研究工作措施,認真分析工作難點,努力推進工作開展。
(三)建立完善聯動機制
外聯一體,內聚成核,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是開展好行政檢察工作的基礎。一是健全信息共享和交流溝通機制。探索建立行政執法電子監督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對所有行政執法部門數據的智能收集、分析、研判和管理,實現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線索相互移送。二是設立公益訴訟資金專戶。統一管理公益訴訟賠償款,接收財政撥款和社會捐助款,實行?顚S。同時出臺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公益訴訟資金來源、用途以及申請、使用、監管等程序。三是建立預警機制。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通過信息共享,預防并及時制止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情形的發生。檢察機關對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違法問題,及時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
(四)加大案件辦理力度
一要以專項監督為抓手,劍指重點領域突出問題,重點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強化檢察監督,辦理一批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增加被告人違法成本,使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要把規范司法行為貫穿公益訴訟工作始終,探索公益訴訟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公益訴訟辦案流程,細化審查標準,統一操作規范,落實案件評查制度,建立完善、有效、便捷的公益訴訟制度體系,推進公益訴訟工作規范化和精細化。三要堅持辦案數量與質量并重理念,加強外部工作銜接和信息共享,強化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協作配合,拓寬監督途徑,擴大監督案源,找準案件切入點,深入摸排案件線索,提高發現和篩選線索能力,全力以赴抓好公益訴訟辦案工作。四要嚴格執行訴前程序,遵循立法精神和制度設計本意,把訴前程序和提起訴訟兩個階段、兩種方式置于同等重要位置,通過訴前程序、庭前會議,充分溝通,爭取各方理解,推動相關主體主動保護公益,促進行政機關履職糾錯,形成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動。
(五)努力提升能力水平
一要成立專事公眾利益損害和修復的評估鑒定的專家庫。選聘一批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監管、財會、審計、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專業人員,爭取相關部門在調查取證、專家咨詢、環境監測、鑒定評估等方面的支持配合,提供專業指導、技術支持,及時協助檢察機關解決專業難題。二要以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為契機,配強公益訴訟辦案隊伍。要注重通過專題研討、案件實訓、庭審觀摩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系統培訓,提升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增加招錄理論水平高、業務精通、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充實公益訴訟一線辦案力量,保證人員配備、能力素質與職能拓展和業務增長相適應。